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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海南人民的金饭碗

1998-01-2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了海南省如画的自然风光,椰树、红树林、珊瑚礁等独特的热带动植物资源更为海南增添了魅力。海南人珍视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制定了发展热带农业和休闲旅游的战略目标。环境保护,在海南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海南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提出了“破坏了环境就是砸了金饭碗”的警示。

1997年第4季度,海南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执法检查活动。历时两个多月的检查表明,海南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但还远远不是祝捷的时候。

建省之初,海南在全国率先设置了省一级环境资源管理机构,成立了省环境资源厅,各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环境资源局。海南省明确规定,凡新建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介,否则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立项。环资厅的林副厅长告诉记者:“我们的一票否决权是实实在在的,决不是走形式。”近年来,凡经各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大都执行了环保设施和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其中大中型项目“三同时”的执行率达100%。

海南省人大陆续颁布了《海南环境保护条例》、《海南森林保护条例》等10多个环保法规,省政府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20多项行政规章,全省19个市县也相应制定了60多个地方规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观念正在被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自觉接受。

最南端的旅游城市三亚从提高生态环境效益出发,在三亚湾20公里长的海岸线上,投资千万元种植1600多亩椰树,建成具有热带滨海城市特色的“椰梦长廊”。近两年,三亚市拒绝了3个投资千万、上亿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大型项目。

琼海市为了保持“万泉河水清又清”,近年关停和搬迁了有严重污染的工厂企业12家,使万泉河流域的水质保持国家二类水质标准。

文昌市会文镇冠南村的群众自发地制定村规民约,像保护家园一样护卫沿海1300多亩红树林,对破坏者给予严厉的处罚,几年来那里的红树林面积不仅没有减少,还增加了200多亩。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海南省在老污染源治理方面,速度较慢,全省30多家糖厂和100多家橡胶厂至今没实现达标排放,且由于经济效益差治理无期。全省的城市垃圾处理率很低,只有少数做了简单填埋处理。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导致流经城镇和市区的河段、入海河口港湾水污染严重。另外,主要城市和工业比较集中地区的大气污染日趋明显,环境噪声污染比较重,海口市已被国家监测总站列为全国前五个噪声污染严重的城市之一。

并非每一个海南人都已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发生碰撞时,急功近利、野蛮愚蠢的行为在海南仍然时常发生。

当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刚刚公布,即有群众举报儋州市莲花山上有人滥砍乱伐。省人大环资工委刘元卿副主任率领一个检查分团冒着酷热和山蚂蟥的袭击,翻山越岭赶到事发地点,发现已有1000亩森林被砍伐,而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畅,当地林业、环保部门还没有察觉。在检查团的督促过问下,此事很快得到查处。

执法检查发现,仅去年一年海南便发生了几起滥砍乱伐、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事件。通什市毛阳镇牙力村私自将1万多亩封山育林区批给一家公司搞开发,已有上千亩天然林被毁。琼海市福天镇万亩人工林遭砍伐,林地被私自用于种菠萝。甚至在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发生了农民擅自非法砍伐红树林,挖鱼塘搞养殖的现象,近500亩红树林被毁。

这些事件虽然都已得到严厉查处,但其有禁不止之势,说明一些人的环保意识淡薄以及基层环保监督的疏漏。对于700万海南人民来说,要保住环保这个“金饭碗”,形势还很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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